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nèi)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連同法律依據(jù)。
特別提醒:
1、此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第三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總數(shù)191名,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shù)量達到1,897,992股,占公司現(xiàn)階段總股本的0.1612%,具體可發(fā)售商品流通數(shù)量達到1,876,392股,占公司現(xiàn)階段總股本的0.1594%。
2、此次限售股份發(fā)售商品流通日為:2023年7月3日。
3、此次解除限售與已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不有所差異。
科順防水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yè)”)于2023年6月21日舉辦第三屆股東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八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期和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現(xiàn)就主要內(nèi)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相應審批流程
1、2020年5月12日,企業(yè)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企業(yè)第二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九次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情況提案及《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核查意見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此次激勵計劃是不是將有利于的穩(wěn)定發(fā)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fā)布單獨建議。北京中倫(深圳市)法律事務所(下稱“中倫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企業(yè)已經(jīng)在內(nèi)部結構對初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公示公告,公告期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在公示期限內(nèi),公司監(jiān)事會沒有收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書面形式所提出的質(zhì)疑或不好體現(xiàn)。除此之外,職工監(jiān)事對此次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審查,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了《監(jiān)事會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并對外開放公布了《關于2020年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nèi)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3、2020年5月27日,企業(yè)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其《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本激勵計劃得到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準許,股東會被授權明確初次授于日,在初次授于激勵對象滿足條件時向授于員工持股計劃并登記授于員工持股計劃所必須的所有事項。
4、2020年6月8日,企業(yè)第二屆董事會監(jiān)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jiān)事第二十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diào)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及其《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以上事宜出示單獨建議,允許企業(yè)調(diào)節(jié)本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并且以2020年6月8日為授于日,向滿足條件的235名激勵對象(沒有預埋一部分)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435.80億港元。中倫律師就本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相關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5、2021年4月21日,企業(yè)第二屆股東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第二屆職工監(jiān)事第二十八次會議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初次授于激勵對象中7名辭職和4名個人考核未達標,已經(jīng)不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zhì),依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企業(yè)同意將12.70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開展回購注銷。中倫律師就此次回購注銷相關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以上回購注銷結束后,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435.80億港元降低至423.10億港元,激勵對象由235名調(diào)整至228名。
6、2021年4月21日,企業(yè)第二屆股東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允許以2021年4月22日為授于日,向滿足條件的98名激勵對象授于預埋員工持股計劃104.2052億港元。中倫律師就本激勵計劃預埋授于相關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7、2021年5月13日,企業(yè)第三屆股東會第一次會議和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diào)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相關事項的議案》,由于企業(yè)預埋授于激勵對象中12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自行放棄認購。董事會同意將預埋授予激勵對象由98名調(diào)整至86名,預埋授予員工持股計劃數(shù)量104.2052億港元保持一致。中倫律師就本激勵計劃預埋授于有關調(diào)整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8、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二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二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股東會和職工監(jiān)事覺得企業(y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第一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允許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22名初次授于激勵對象申請辦理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須的所有事項。以上初次授于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164.20億港元、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258.90億港元。
9、2021年6月30日,企業(yè)以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總市值636,593,100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1.500000人民幣現(xiàn)錢,并且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10股轉(zhuǎn)增8股,此次股東分紅出臺后,初次一部分授予股票數(shù)由258.90億港元增加到了466.02億港元,預埋一部分授予股票數(shù)由104.2052億港元增加到了187.5694億港元。
10、2022年4月27日,企業(yè)第三屆股東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一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初次授于激勵對象中2名入選公司監(jiān)事、11名辭職、4名個人考核未達標,預埋授于激勵對象中9名辭職,以上激勵對象不再合乎解除限售標準,依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企業(yè)同意將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33.048億港元和預埋授于員工持股計劃34.20億港元開展回購注銷。中倫律師就此次回購注銷相關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以上回購注銷結束后,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466.02億港元降低至432.972億港元,激勵對象由228名調(diào)整至215名,預埋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187.5694億港元降低至153.3694億港元,激勵對象由86名調(diào)整至77名。
11、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二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期和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股東會和職工監(jiān)事覺得企業(y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埋授于第一期和初次授于第二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允許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06名初次授于激勵對象和74名預埋授于激勵對象申請辦理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須的所有事項。以上初次授于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205.5996億港元、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227.3724億港元,預埋授于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74.592億港元、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78.7774億港元。
12、2023年4月27日,企業(yè)第三屆股東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七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激勵對象中22名辭職、13名因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顯示C以下的而活著當期未解除限售股權,預埋授于激勵對象中6名辭職、3名因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顯示C以下的而活著當期未解除限售股權。綜上所述,44名激勵對象不再合乎解除限售標準,依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企業(yè)同意將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32.9184億港元和預埋授于員工持股計劃8.8427億港元開展回購注銷。中倫律師就此次回購注銷相關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以上回購注銷結束后,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227.3724億港元降低至194.454億港元,激勵對象由215名調(diào)整至193名,預埋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78.7774億港元降低至69.9347億港元,激勵對象由77名調(diào)整至71名。
13、2023年6月21日,企業(yè)第三屆股東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jiān)事第十八次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期和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股東會和職工監(jiān)事覺得企業(y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埋授于第二期和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允許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191名初次授于激勵對象和71名預埋授于激勵對象申請辦理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須的所有事項。以上初次授于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189.7992億港元、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4.6548億港元,預埋授于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67.9168億港元、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2.0179億港元,總計未解除限售數(shù)量達到6.6727億港元,公司將在執(zhí)行有關決議操作后申請辦理回購注銷辦理手續(xù)。
二、股東會有關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解釋
企業(y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予授于日為2020年6月8日,發(fā)售日期是2020年6月22日,依據(jù)《科順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guī)定,此次激勵計劃初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自掛牌上市之日起12個月是限售期,激勵對象獲授的員工持股計劃不得轉(zhuǎn)讓、用來貸款擔保或清償債務。第三個解除限售期為自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發(fā)售之日起36個月之后的第一個買賣日起止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發(fā)售之日起48個月的最后一個買賣日當日止。第三個解除限售比例為具體授于員工持股計劃數(shù)量30%。
目前為止,本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第三個限售期已期滿,能夠進行解除限售分配,詳情如下:
股東會覺得企業(y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標準已造就。企業(yè)將會對符合要求的所有激勵對象申請辦理解除限售相關的事宜。此次執(zhí)行解除限售相關知識與已公布的激勵計劃不有所差異。
三、此次解除限售員工持股計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一)員工持股計劃發(fā)售商品流通日:2023年7月3日。
(二)個股由來:從二級市場購買的我們公司A股普通股票。
(三)解除限售目標:高管人員、中層管理者、關鍵技術(業(yè)務流程)工作人員。
(四)解除限售總數(shù)及數(shù)量:此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第三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總數(shù)191名,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shù)量達到1,897,992股,占公司現(xiàn)階段總股本的0.1612%,詳情如下:
四、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
五、別的表明
此次激勵對象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獲得的盈利,按國稅總局有關規(guī)定所需要繳納個稅的由企業(yè)代收代繳。
特此公告。
科順防水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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