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983證券簡稱:山西焦煤公示序號:2023-030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根據(jù)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狀況
1、山西焦煤電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yè)”或“我們公司”)2022年本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已獲得2023年5月26日舉行的企業(yè)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股東會議決議公示發(fā)表于2023年5月27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2、在此次分配原則實施后,企業(yè)總市值因并購重組新增加股權發(fā)售緣故產生變化。企業(yè)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要以執(zhí)行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后的除權日的總市值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12.000000元(價稅合計),共分派股利6,812,521,270.8元。
3、此次開展的權益分派計劃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權益分派計劃方案一致。
4、此次執(zhí)行權益分派計劃方案間距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時長不得超過2個月。
二、此次開展的權益分派計劃方案
我們公司2022年本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5,677,101,059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
12.000000人民幣現(xiàn)錢(價稅合計;繳稅后,根據(jù)股票龍虎榜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QFII、RQFII及其擁有先發(fā)前增發(fā)股票的個人或證券基金每10股派10.800000元;擁有先發(fā)后增發(fā)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fā)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我們公司暫時不繳納個稅,待個人轉讓個股時,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注】;擁有先發(fā)后增發(fā)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fā)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基金涉及紅利稅,對香港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按10%征繳,對國內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注:依據(jù)先進先出法的基本原則,以投資人股票賬戶為基準測算持倉時限,持倉1月(含1月)之內,每10股補交稅款2.400000元;持倉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交稅款1.200000元;持倉超出1年,無需要補交稅款?!?/p>
三、除權日與股票除權日
此次權益分派除權日為:2023年6月20日,股票除權日為:2023年6月21日。
四、權益分派目標
此次分配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2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式
1、我們公司本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東紅股將在2023年6月21日根據(jù)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機構)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
2、下列A股股東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發(fā)放: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內(申請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記日:2023年6月20日),若因自派公司股東股票賬戶內股權降低而造成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紅股不夠的,一切法律依據(jù)與不良影響我來企業(yè)自己承擔。
六、咨詢管理公司
資詢詳細地址:太原長風街115號
資詢手機聯(lián)系人:企業(yè)董事長助理王洪云老先生
熱線電話:0351-4645903
傳真電話:0351-4645799
七、備查簿文檔
1、第八屆股東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企業(yè)2022年度股東會議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定相關分紅配股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山西焦煤電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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