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71 證券簡稱:ST陽光城 公告編號:2023-060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
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截至2023年6月6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xù)十七個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預計連續(xù)二十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 9.2.1條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2、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2.3條的規(guī)定,公司應當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應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
3、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而終止上市的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敬請投資者審慎決策,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9.2.1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僅發(fā)行A股股票或者僅發(fā)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連續(xù)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xù)十七個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預計連續(xù)二十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二、歷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9.2.3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連續(xù)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股,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應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公司已于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6月5日收盤后提交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3-048,2023-050,2023-051,2023-053、2023-055、2023-056、2023-059),本公告為公司可能觸發(fā)面值退市的第八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
三、其他風險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因存在對外擔保未按規(guī)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被立信中聯(li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九章之第八節(jié)9.8.1條,公司觸及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2、立信中聯(li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債務本金626.32億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貨跌價、利息費用化等因素影響,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25.53億元,對公司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產(chǎn)生重大疑慮;同時,公司未按規(guī)定履行審議及披露程序對外部單位提供合計5.45億元的擔保,表明公司在對外擔保內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對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非標準意見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3、公司對福州俊德輝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2.50億元差補擔保事項,未按規(guī)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未能按方案在1個月內解決,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九章第八節(jié)第9.8.1條第(二)項規(guī)定,公司違反規(guī)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觸發(fā)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4、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證券代碼:000671 證券簡稱:ST陽光城 公告編號: 2023-061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部分股份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東方信隆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信隆”)、福建康田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田實業(yè)”)的通知,獲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凍結基本情況
1、本次股份被凍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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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股東股份累計被凍結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股份累計被凍結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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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司法標記情況。
二、上述股東股份凍結的情況說明
1、公司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與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無關,不會對公司治理等產(chǎn)生影響,不會導致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不存在非經(jīng)營性資金占用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短期流動性風險,已通過處置資產(chǎn)、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積極自救,相關流動性問題已在進一步處理中,但未來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將持續(xù)面臨訴訟、仲裁、資產(chǎn)被凍結等不確定事項。公司將持續(xù)關注股東凍結后續(xù)情況,并督促股東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關于控股股東所持陽光城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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