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408 證券簡稱:建霖家居 公告編號:2023-037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鎖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如有董事對臨時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的,公司應當在公告中作特別提示。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類型為股權激勵股份;股票認購方式為網下,上市股數為893,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總數為893,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7月17日。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的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的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5)。現將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暨上市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本次激勵計劃主要內容
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包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兩部分,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計500.00萬股,約占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44,668.00萬股的1.12%。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權222.50萬份,限制性股票222.50萬股,合計約占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44,668.00萬股的1.00%,占擬授予權益總額的89.00%;預留授予權益(股票期權或限制性股票)55.00萬份,約占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44,668.00萬股的0.12%,預留部分占擬授予權益總額的11.00%。
(二)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通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會議通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查〈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jiān)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監(jiān)事會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隨即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本次授予事宜進行了核實。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7、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對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jiān)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監(jiān)事會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登記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并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預留部分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1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此發(fā)表了核查意見。
12、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剩余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剩余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13、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對剩余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jiān)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授予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年11月11日,公司監(jiān)事會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14、2022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
15、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的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7、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1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此發(fā)表了核查意見。
(三)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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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派已實施完畢,本次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6.89元/股調整為6.496元/股。
(2)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勵對象和剩余預留授予的1名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而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已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8.75萬股進行回購注銷,其中首次授予6.75萬股、剩余預留授予2萬股。
(四)本次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情況
本次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二、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guī)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為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預留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為自預留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預留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預留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日為2021年12月20日,預留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日為2022年1月12日,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限售期均已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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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數量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數量比例均為40%,同意為符合條件的57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及1名預留第一次授予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合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89.30萬股,其中首次授予86.30萬股,預留第一次授予3.00萬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首次授予日為2021年11月29日,預留第一次授予日為2021年12月13日。
2、解除限售數量:合計89.30萬股,其中首次授予86.30萬股,預留第一次授予3.00萬股。
3、解除限售人數:合計58人,其中首次授予57人,預留第一次授予1人。
4、激勵對象名單及解除限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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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7日。
(二)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89.30萬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20%,其中首次授予86.30萬股,預留第一次授予3.00萬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減持公司股票還需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
3、在本次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符合轉讓時修訂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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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以相關事項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五、監(jiān)事會意見及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情況
經核查,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等關于行權條件與解除限售條件的規(guī)定;公司監(jiān)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激勵對象的行權與解除限售資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jiān)事會同意為符合條件的57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及1名預留第一次授予激勵對象辦理行權及解除限售事宜。
六、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本次激勵計劃行權條件與解除限售條件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等的相關規(guī)定,且公司及激勵對象均未發(fā)生不得行權或解除限售的情形;該事項決策程序合法合規(guī),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為符合條件的57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及1名預留第一次授予激勵對象辦理行權及解除限售事宜。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目前階段已取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事項符合《激勵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符合《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尚需按照《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信息披露并依法辦理相應后續(xù)手續(xù)。
特此公告。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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