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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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上半年主要運營數據
本基金自成立以來,基金管理人和運營管理機構保持良好合作,確保基礎設施項目穩(wěn)定運行,積極推進提質增效。目前基礎設施項目公司運營表現平穩(wěn)、良好,基礎設施項目2023年上半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3年3月20日,根據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于交割日(2023年3月21日)完成交割,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交割后,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自股權評估基準日(2022年12月31日)起的全部所有權和相關權益均由受讓方享有,即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基金底層基礎設施項目的所有收益歸屬于投資人享有。)主要運營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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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據濱海北H1項目和濱海北H2項目的上網電價批復,含稅上網電價為0.85元/千瓦時,若燃煤發(fā)電上網基準價調整,則差價部分(國補)相應調整,保持上網電價0.85元/千瓦時至國補到期。
本基金底層基礎設施項目2023年上半年累計實現上網電量68,042.66萬千瓦時,累計實現售電收入51,182.54萬元,同比增長10.03%,與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
三、分紅派息率說明
根據《中信建投國家電投新能源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在2023年3月至12月的可供分配金額預測數為757,077,654.97元?;谏鲜鲱A測數據,如投資者在首次發(fā)行時買入本基金,則2023年3月至12月的分紅派息率預測值約為9.66%;如投資者根據2023年7月12日收盤價在二級市場交易買入本基金,則2023年3月至12月的分紅派息率預測值約為9.91%。
分紅派息率的計算方法舉例說明如下:
1、投資人在首次發(fā)行時買入本基金,買入價格9.800元/份,則該投資者的 2023年3月至12月的分紅派息率為757,077,654.97/(9.800*800,000,000) =9.66%。
2、投資人在二級市場以2023年7月12日收盤價買入本基金,買入價格9.548元/份,則該投資者的2023年3月至12月的分紅派息率為 757,077,654.97/(9.548*800,000,000) =9.91%。
本基金首次發(fā)行時的分紅派息率預測值=預計年度3月至12月的可供分配現金流/基金發(fā)行規(guī)模。對應到每個投資者的分紅派息率預測值=預計年度3月至12月的可供分配現金流/基金買入成本。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下跌/上漲會導致買入成本下降/上升,導致投資者實際的分紅派息率上升/下降。
需特別說明:以上計算說明中的2023年度3月至12月的預測可供分配金額不代表本年度實際的分配金額,如本年度實際的分配金額變化,將影響屆時分紅派息率的計算結果。
四、其他說明事項
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cfund108.com 或客戶服務電話4009-108-108進行相關咨詢。
截至目前,本基金運作正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投資運作,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別提示:本公告所載2023年中期的運營數據僅為初步核算數據,未經審計,與2023年第二季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的最終數據可能存在差異,請投資者審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3年3月20日,根據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于交割日(2023年3月21日)完成交割,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股權交割后,基礎設施項目公司自股權評估基準日(2022年12月31日)起的全部所有權和相關權益均由受讓方享有,即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基金底層基礎設施項目的所有收益歸屬于投資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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