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7月3日
一、公示基本資料
二、別的必須提醒的事宜
1、本公告只對本基金此次對外開放日內申請辦理其認購、提現(xiàn)及變換業(yè)務流程事宜給予表明。本基金此次開放期不開啟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流程。2023年7月11日15點以后遞交的認購、提現(xiàn)及變換業(yè)務申請將做不成功解決,請投資人合理安排業(yè)務查詢時長。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具體情況,請仔細閱讀我們公司平臺上發(fā)表的《招募說明書》,也可以登錄本企業(yè)官網(wǎng)(www.yhfund.com.cn)查看或是撥通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4006783333)咨詢相關的事宜。
2、投資人必須在銷售機構申請辦理股票基金產品銷售的經營場所或者按銷售機構所提供的多種方式申請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提現(xiàn)及變換業(yè)務流程。
3、基金托管人要以股票交易時間結束之前審理合理認購和贖出申請辦理的那天做為認購或贖出申請辦理日(T日),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于該買賣實效性進行核對。T日遞交的合理申請辦理,投資者需在T+2日后(包含該日)到正規(guī)的銷售點銀行柜臺或者以銷售機構所規(guī)定的方法查看申請辦理確認狀況。若認購站不住腳或失效,則投資者已繳納的認購賬款本錢將退還投資者帳戶。
銷售機構對認購、贖出辦理的審理并不等于申請辦理一定成功,而僅供參考銷售機構的確接受到認購、贖出申請辦理,認購與贖出申請辦理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論為標準。針對申請辦理確認狀況,投資者需及時查看,并妥當履行合法權益。因投資者拒不履行執(zhí)行此項查看等多項責任,導致其有關利益損壞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銷機構不構成從而帶來的損失或不好不良影響。若因申請辦理沒有得到登記機構確認而帶來的損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據(jù)交易規(guī)則,對于該業(yè)務查詢時長作出調整并將于開始實施前按有關規(guī)定公示。
4、認購與贖出的基本原則
(1)“不明價”標準,即認購、基金贖回價錢以審理申請辦理當日收盤后計算出來的份額凈值為依據(jù)來計算;
(2)“額度認購、份額贖回”標準,即認購以額度申請辦理,贖出以市場份額申請辦理;
(3)當日的認購與贖出申請辦理還可以在基金托管人規(guī)定時間之內撤消,在當日業(yè)務查詢時長完成后不可撤消;
(4)基金份額持有人賣出股票市場份額時,基金托管人遵照“先進先出法”標準,即依照投資者擁有基金份額登記日期先后順序開展次序贖出。
(5)申請辦理認購、贖出服務時,必須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核心原則,保證項目投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并獲得平等對待。
基金托管人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于該標準作出調整?;鹜泄苋吮仨氁谛乱?guī)開始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5、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含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起(包含該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3個月期間。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含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個月后月度對日的前一日止。第一個封閉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中日起進到第一個開放期,下一個封閉期為代表個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起(包含第一個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至3個月后月度對日的前一日止,依此類推。本基金在密閉期限內不予辦理認購與提現(xiàn)業(yè)務流程,都不掛牌交易。在其中,月度對日指某一特定日期是后面日歷月度里的相匹配日期,若日歷月度當中存有該相匹配日期或日歷月度中該相匹配日期屬于非工作中日的,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中日。
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中日起進到開放期,期內可以辦認購與提現(xiàn)業(yè)務流程。本基金每一個開放期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日,最少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日,開放期的準確時間以基金托管人到時候公告為準。
如對外開放期限內因產生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產生暫停申購和贖出業(yè)務,開放期將按照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暫停申購和贖出的時間也相對應增加,基金托管人有權利合理調整認購和贖出業(yè)務流程辦理的時候并予以公告。
6、本基金托管人已經在2022年9月14日發(fā)布消息,自2022年9月15日(含2022年9月15日)起中止申請辦理本基金銷售機構1萬元以上超大金額認購(含變換轉到)業(yè)務流程。在股票基金限定代銷平臺超大金額認購(含變換轉到)業(yè)務流程期內,本基金托管人將正常的申請辦理本基金的提現(xiàn)和變換轉走業(yè)務及銷售組織超大金額認購(含變換轉到)業(yè)務流程。本基金修復申請辦理代銷平臺超大金額認購(含變換轉到)業(yè)務準確時間將再行公示。歡迎投資人注意。
7、風險防范:本基金為發(fā)起式基金,進行資產提供者申購股票基金金額不得少于1000萬人民幣,且擁有認購份額期限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得少于3年,期內基金認購不可以贖出。認購份額的高管人員或私募基金經理等群體在相關時間內辭職的,其持有期限承諾沒有影響。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相匹配當然日,若基金財產經營規(guī)模小于2億人民幣,基金合同理應按照股票基金合同約定的程序執(zhí)行結算并停止,且不可根據(jù)舉辦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形式持續(xù)。
基金托管人服務承諾以盡職盡責、誠實信用原則、慎重勤懇的原則管理和應用基金財產,但是不確保本基金一定贏利,也不會確保最少盈利。當投資者贖出時,所得的可能大于或小于投資者此前所付款金額。投資者理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等披露文檔,獨立分辨基金投資使用價值,獨立進行決策,自己承擔經營風險。本基金的過去銷售業(yè)績以及基金凈值多少并不是預兆其未來經營業(yè)績狀況。基金托管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是組成對該基金業(yè)績主要表現(xiàn)的保障。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資者私募投資的“買者自負”標準,在進行決策后,基金運營情況與基金凈值轉變導致的市場風險,由投資者自己壓力。
特此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方法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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