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929 證券簡稱:雪天鹽業(yè) 公告編號:2023-054
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關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
及核查意見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3年6月12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和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擬實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jiān)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說明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以下簡稱“《激勵對象名單》”)等相關材料。
2、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共計10天,公司員工可向公司監(jiān)事會提出意見。
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二、監(jiān)事會核查意見
監(jiān)事會根據《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對公司《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fā)表核查意見如下:
1、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
2、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文件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監(jiān)事、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綜上,公司監(jiān)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所規(guī)定的條件,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00929 證券簡稱:雪天鹽業(yè) 公告編號:2023一055
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數量:5,098,000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時間:2023年6月29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1年2月4日,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并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獨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21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輕工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轉發(fā)的湖南省國資委《關于對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批復》(湘國資考核函〔2021〕64號),原則同意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披露。
3.2021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和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并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4.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將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內,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5.2021年5月6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6.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7.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并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預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8.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歷次授予情況
■
注:以上為實際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及人數。
(三)歷次解除限售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一)限售期即將屆滿的說明
根據本次激勵計劃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2021年6月28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后可申請解除限售所獲總量的40%。本次擬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21年5月11日、登記日為2021年6月28日,限售期為2021年6月28日-2023年6月27日,該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將屆滿。
(二)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成就說明
■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設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屆滿后按照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況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為8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098,000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35%。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及股票數量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2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5,098,000股;
(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激勵對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買賣公司股票應遵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
注:以上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以相關事項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將于2023年6月28日進入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已滿足公司《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解除限售條件,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事項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獲得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公司尚需申請辦理本次解除限售相關的手續(xù),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雪天鹽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yè)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