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798 證券簡稱:康普頓 公告編號:2023-025
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7元
每股轉增股份0.3股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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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
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fā)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2023年5月19日,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具體分配方案如下:經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審字(2023)第000610號《審計報告》確認,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9,563,894.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積677,318.6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557,866,208.64元(扣除2022年6月分配股利32,728,400.94元),可供股東配利潤為596,752,784.73元。鑒于公司目前經營發(fā)展情況良好,為保持長期積極穩(wěn)定回報股東的分紅策略,根據證監(jiān)會鼓勵分紅的有關規(guī)定,在保證公司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情況下,考慮公司未來業(yè)務發(fā)展的需求,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如下:
1、以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總股本200,000,000股,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2,731,039股后的總股本197,268,961股為基數, 每10股派發(fā)現金股利0.7元(含稅),預計應當派發(fā)現金股利13,808,827.27元(含稅),占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34.9%,剩余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
2、以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總股本200,000,000股,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2,731,039股后的總股本197,268,961股為基數, 每10股以資本公積金轉增3股,擬以資本公積金轉增共計59,180,689股,本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預計為259,180,689股(具體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登記為準)。
3、根據公司2020年2月18日披露的《康普頓關于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截至2020年2月13日,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已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2,731,039股,占公司總股本200,000,000股的1.3655%,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
二、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進行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及流通股份變動比例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與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197,268,961×0.07)÷200,000,000≈0.0690元/股。
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送轉比例)÷總股本=(197,268,961×0.3)÷200,000,000≈0.2959=29.59%。
因此,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0690)÷(1+0.2959)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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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tǒng)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fā)。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fā)放對象
公司股東恒嘉世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青島華僑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fā)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guī)定,個人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免征個人所得稅。公司本次派發(fā)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7元。待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本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guī)定,按照10%的稅率統(tǒng)一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63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guī)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通過滬港通投資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有關規(guī)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派發(fā),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每股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63元。
4、其他A股股東(含機構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07元
五、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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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259,180,689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0.15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32-5881 8668
特此公告。
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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