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59 簡稱證券:華銳精密 公告編號:2023-034 轉債代碼:118009 轉債簡稱:華銳轉債
株洲華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關于“華銳轉債”付息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6月21日,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
●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除息日
●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兌息日
株洲華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非特定對象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華瑞可轉換債券”或“可轉換債券”)。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起,公司將于2023年6月26日開始支付利息。根據(jù)株洲華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對象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有關事項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可轉債發(fā)行上市概況
中國證券監(jiān)管委員會證監(jiān)會許可證〔2022〕832號文件同意注冊。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非特定對象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00000張,每張面值100元,總發(fā)行額4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自發(fā)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本次發(fā)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jiān)管決定書〔2022〕179號文件同意,公司發(fā)行的4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債券簡稱“華瑞可轉換債券”,債券代碼為“118009”。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募集說明書》,公司發(fā)行的“華瑞可轉換債券”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轉換期為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初始轉換價為130.91元/股,最新轉換價為92.65元/股。
二、本次付息計劃
根據(jù)公司《募集說明書》的規(guī)定,“華瑞可轉換債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返還未償還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一)計息年度利息計算
年利息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首日起每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額;
i:當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計算的開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的第一天,即2022年6月24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第一天起每年發(fā)行一年。如果當天是法定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延期至下一個交易日,延期期間不支付額外利息。每兩個相鄰的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
3、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年度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個交易日,公司將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五個交易日內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前(包括利息支付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計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計算年度的利息。
4、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應付稅款由持有人承擔。
(三)付息方案
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本次付息為“華瑞轉債”第一年付息。本計息年度票面利率為0.30%(含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兌息金額為0.3元(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兌息日
2023年6月21日,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除息日
2023年6月26日,可轉債兌息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冊的所有“華瑞可轉換債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式
(1)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債券兌現(xiàn)協(xié)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兌現(xiàn)債券兌現(xiàn)和利息。公司未按時足額支付債券,利息資金進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將終止委托代理債券支付、利息服務、后續(xù)支付、利息工作,相關實施事項以公司公告為準。公司將本期債券的利息全額轉移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直至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本結算系統(tǒng)將債券利息轉移給相應的支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在支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稅收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公司可轉換債券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所得稅,稅率為利息金額的20%,即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兌換利息金額為0.30元(稅前),實際分配利息為0.24元(稅后)??赊D換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由各支付機構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支付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其他有關稅收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持有可轉換債券的居民企業(yè)應當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
(3)對于持有本期可轉換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yè),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34號),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境外機構投資國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因此,非居民企業(yè)(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因此,非居民企業(yè)(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的實際分配金額為0.30元(含稅)。上述暫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中國設立的機構和場所取得的與機構和場所有實際關系的債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及聯(lián)系方式
(一)發(fā)行人:株洲華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蘆松區(qū)創(chuàng)業(yè)二路68號
聯(lián)系電話:0731-22881838
聯(lián)系人:段艷蘭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招商證券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福華一路111號,深圳市福田區(qū)
聯(lián)系電話:0755-23189773、0755-23189776
聯(lián)系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lián)系地址:上海浦東新區(qū)楊高南路188號
聯(lián)系電話: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株洲華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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