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3-049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出,應參加會議人數9人,實際參加會議人數9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核心骨干人員的積極性,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促進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會議同意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擬定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文件。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強先生作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需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需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有關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議案的事宜,公司董事會將按有關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會議同意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文件。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強先生作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需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需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有關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議案的事宜,公司董事會將按有關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為了具體實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以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負責具體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以下事項:
(1)授權董事會確認激勵對象參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資格和條件,確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
(2)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時,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方法對限制性股票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授予/回購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3)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時,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方法對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回購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4)授權董事會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與激勵對象簽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協(xié)議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yè)務、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
(5)授權董事會對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資格、解除限售條件進行審查確認,并同意董事會將該項權利授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行使;
(6)授權董事會決定激勵對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yè)務等;
(7)授權董事會辦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變更與終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資格,對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終止事宜,辦理因回購注銷而變更注冊資本等工商變更登記事宜;
(9)授權董事會可根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剔除業(yè)績考核同行業(yè)或對標企業(yè)樣本;
(10)授權董事會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進行管理和調整,在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條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該計劃的管理和實施規(guī)定。但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監(jiān)管機構要求該等修改需得到股東大會或/和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則董事會的該等修改必須得到相應的批準;
(11)授權董事會簽署、執(zhí)行、修改、終止任何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的協(xié)議和其他文件;
(12)授權董事會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guī)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2、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有關政府、機構(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記機關)辦理需要的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xù);簽署、執(zhí)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
3、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向董事會授權的期限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致。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強先生作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需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有關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議案的事宜,公司董事會將按有關程序另行通知。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3-050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jiān)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jiān)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出,應參加會議人數3人,實際參加會議人數3人。會議由監(jiān)事會主席紀偉毅先生主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監(jiān)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核查,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實施本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將有利于公司長遠發(fā)展,充分調動核心骨干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有利于推動公司持續(xù)發(fā)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需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能確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guī)范運行,保證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需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核查〈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監(jiān)事會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監(jiān)事會認為: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監(jiān)事會將于股東大會審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對公示情況的說明。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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